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:承办刑事案件、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其现场勘查工作;承办公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,以及经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门授权,受理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行政系统的刑事案件、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;负责制定与物证鉴定相关的条例和规章制度;承担物证鉴定人员培训工作;公安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一般包含痕迹检验实验室、电子物证实验室、文检实验室、声纹影像实验室、DNA实验室、理化实验室、法医实验室等部门。相关的仪器设备包括扫描电子显微镜、傅里叶红外光谱仪、显微分光光度计、气相色谱/质谱联用仪、气相色谱仪、液相色谱仪、多波段光源检测系统、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、薄层扫描仪、法医图像分析仪、DNA扩增仪、DNA测序仪、语言识别工作站、文件检验仪等,以及其他实验室设备。
